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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作者:70      发布于:2015-05-26 09:54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6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新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融入全局,着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们承诺“作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我们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洛阳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最大的实际,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洛阳人民这个最大的根本。党委想什么,人民盼什么,社会要什么,我们干什么”。一年来,检察机关顺应期待、践行承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上下功夫。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服务的意见》,提出了“不就案办案”、“不勉强办案,不办勉强案”、“对企业新的经济手段、新的经营模式,不硬往法律框框里装”等执法理念和“对涉及企业资金链条、销售网络、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要和企业充分沟通”等具体措施,先后走访了洛阳石化、一拖集团、中信重工、中船重工725所、中铝洛铜等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消化矛盾、解决问题。在案件查办中,我们到企业与班子成员逐人谈心,听取并采纳对案件总体走向的意见,尽可能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在中铁隧道集团案件办理后期,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专程到企业征求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协调办案单位调整办案思路,帮助企业减压。这些做法实现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统一。在查办市新华书店原经理李德和等3人挪用公款、受贿窝案中,我们及时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制度、稳定职工队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使一个混乱的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中原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带领班子成员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围绕人民期盼,在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我们从群众关注的焦点出发,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125件188人,依法办理“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案等一批重大热点案件。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67件95人。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解决信访矛盾380余起,按期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96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市检察院和5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围绕社会需求,在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上下功夫。我们着力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公共服务,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共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0件64人,“两法衔接”工作在全省作了典型发言。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开展“四进”活动,促进提升全民守法意识,深入校园、农村、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0余场次,15万余人受到教育。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先后就农村河道采砂管理、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给予高度重视,有关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

二、坚持忠诚履职,着力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最终要体现在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上。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进争先创优,努力使业务工作与洛阳的整体发展相适应,实现了跨越式提升。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有新成效。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平安洛阳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08人,提起公诉5735人。在打击黑恶势力中,我们的检察官不畏打击报复,在法庭上面对面指控犯罪,极大地弘扬了正气,彰显了社会正能量。我们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打击投资担保领域金融犯罪,依法妥善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涉众型经济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金融秩序。认真贯彻新刑诉法,探索开展听取律师意见、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大力推行非羁押诉讼,完善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全年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828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135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诉讼监督工作有新提升。坚持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7件、撤案102件,依法追加逮捕134人、追加起诉36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616人、不起诉26人。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51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问题2114件次。扎实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共监督纠正违法问题289件次。3个基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大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新民诉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11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0件,法院采纳128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作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大使命,秉承“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44件3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0件249人,渎职侵权案件54件9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2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查处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雷凌霄,驻马店市原巡视员王振国,新乡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蔡聚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党工委书记常鸿等5名厅级领导干部;直接立案查处了省推拿职业学院原院长王志林,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拆迁办主任常安仁,市规划局原副局长乔建红等9名处级领导干部;配合市纪委查处了市政府原秘书长许新皎、龙门管委会原主任王永兴等6名处级领导干部。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查案工作,查办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件28人;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47件63人,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1.1亿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深为这些干部堕落而痛心。一人犯罪,影响全家。我们深深感到让干部学法懂法守法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查办案件是政绩,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更大的政绩。我们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配合省检察院在中信重工启动了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活动,让曾担任过企业负责人的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给全市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及财务、销售等管理人员以警示教育。全年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168次,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428次,23300余人受到教育;结合查办案件,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68件,帮助建章立制85项。围绕科研经费审批、拨付、管理与使用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等领域,扎实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帮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及时整改。市检察院针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被《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所采纳。一年来,市检察院撰写的多份预防调查报告,分别得到陈雪枫书记、李柳身市长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市检察院《2006—2010年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年度报告”。

三、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机关能否真正成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关键在于有一支什么样的检察队伍。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市委和洛阳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狠抓党性锤炼,着力纠风肃纪。我们按照市委“五查五看五争当”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讲党性、守纪律、懂规矩作为突出重点去抓。先后开展了“三讲四要”、“两问三结合”、“镜鉴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采取了健全支部生活、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督察问责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严肃处理个别党员干部不讲党性、不守纪律、个人利益至上的行为,初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狠抓教育管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全面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周一例会制度,研究出台了《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多次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组织业务骨干到中国政法大学培训,承办全国预防理论研讨班,开展向“焦裕禄式好干部”张茹同志学习的活动,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严格管理。针对城区队伍、中层干部、在职干警、退二线人员、辅助职工等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针对警车管理难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车辆整顿,共清理出近二十年来长期挂靠检察院的社会车辆41台,全部登报注销。三是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对去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办结的不捕、不诉及职务犯罪撤案等859件1138人的案卷进行评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严守政治纪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分别研究出台了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的工作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重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办理,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推行检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以案件程序、法律文书、重要案件等信息的公开为重点,全年共公开案件信息2567件,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执法办案全过程。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业务工作争先创优势头强劲,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市检察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查办的厅级领导干部案件占到全省总量的八分之一,业务工作有望在全省告别倒数,进入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尤其是服务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自觉性不够。一些干警执法理念落后,习惯于就案办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政府的管理模式不了解,对新形势下法律赋予的新职能不熟悉,执法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难,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反映。三是队伍作风建设的任务还很重。个别干警党性观念不强,精神状态不佳。执法不文明、不廉洁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地向涉法涉诉集中,法律监督职责将进一步扩展,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随着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继续深入,执法办案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我们相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洛阳的检察工作一定不会辜负各位代表的厚望。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严格队伍管理,提升监督能力,推动洛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绘就了洛阳发展的新蓝图。检察工作要围绕会议提出的“一个目标、三项举措、七大重点、六个保障”,自觉融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常态中,大力支持企业发展。要研究具体可行的措施,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容许企业在改革创新中试错。检察机关要向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在探索中与企业同担当、共命运,共同承担改革的风险,真心实意为企业保驾护航,让所有的企业在洛阳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温暖,让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向洛阳聚集。

        二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持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参与平安洛阳建设,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为官不为”或“乱作为”造成的渎职侵权犯罪;加大预防犯罪工作力度,运用各种形式警示干部学法懂法守法,尽最大可能和全社会一起打造职务犯罪日趋减少的态势。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更新执法办案理念,坚持主动融入社会,了解大政方针、社情民意、经济发展等,教育引导干警从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角度执法办案,实现执法办案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持之以恒抓素能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培育规规矩矩的干警,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下大力气整治在执法办案中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公平正义的检验。我们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决不允许任何检察干警违规办案,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决不允许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损害群众利益。我们真诚地欢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举报监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四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切实增强党的领导意识,讲政治、守规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律师界的沟通联系,促进自身公正执法。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让每一分权力都运转在人民的目光中。

        各位代表,我们已经和全市人民一起走过了不平凡的2014年,洛阳充满了希望。我们是洛阳人民的检察院,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的,我们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会把权力交到我们手上。我们一定要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恪尽职守,努力拼搏,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为把洛阳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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